星期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目录最新信息
》文章
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沪崇质技监〔2009〕8号
产生日期:
发布机构:

                                                                                                    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沪崇质技监〔2009〕8号

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后续监管工作力度,促进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稳定提高,规范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生产行为和经营活动,提升重要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确保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对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加强获证企业基础管理工作

  (一)健全档案实现企业质量安全等级动态评价

  继续建立健全辖区内获证企业的电子和文本档案,结合调查、发证、巡查、监督检查等工作,随时掌握辖区内获证企业的动态情况,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对获证企业的质量安全等级实行动态评价,在年审的同时,按照当年获证企业后续监管情况重新评价获证企业质量安全等级,以便于对不同等级的生产加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的统筹安排。

  (二)全面建立企业许可证联络员制度

  获证企业需确定1名联络人员,负责企业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的联系与落实,接受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的知识更新。我局将及时组织对联络员的培训,为消除监管盲点、提高监管有效性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企业自我检查能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获证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保持取得生产许可证时的条件。获证企业应当加强企业内部的检验室建设,以达到合格检验室标准。我局将组织对获证企业检验室进行检查评价,并将检验室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审查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年度审查工作

  (一)严格审核获证企业年审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获证企业每年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自查,并按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我局亦将组织督促辖区内获证企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并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认真的材料审核,作出书面审核结论。

  (二)认真做好生产条件实地检查

  根据市局要求,年审企业中必须抽取10%的企业进行生产条件实地检查。对生产危险化学品等风险系数较大的产品、在国家及市级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以及企业自查报告有不实之处或有所隐瞒的重点企业,必须进行生产条件实地检查。因此,我局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局上报企业实地检查情况汇总表和检查工作总结。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在开展年审工作的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将本地区获证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形成对获证企业的闭环管理。同时,将巡查(实物抽查)、年审、执法等不同的监管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保证监督频次,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我局将根据每年制定日常巡查计划,在每年第一个月10日前报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备案。

  对获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内容:一是检查企业生产许可证标识、标注;二是检查企业获证后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发生变化;三是检查企业委托加工备案情况;四是检查企业执行产业政策情况;五是检查企业的原辅材料进货验收情况;六是检查企业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日常监管工作将做到“三个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

  同时,我局结合本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质量安全状况,本着重点监管的原则,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监管。着重检查企业在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加工记录、成品出厂检验记录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严肃处理许可证违规企业

  对监管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的处理,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区别情况,采取帮扶、限期改正、抽样检验、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等不同措施,帮助生产企业提高质量意识,提高标准、计量、质量控制方面的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对拒不按规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或虚报年度自查报告的获证企业,我局将及时将企业名单提交执法部门,并同时将企业名单上报市局许可证办公室。

  对自查报告和生产条件实地检查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提交复查报告,复查仍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质量技监  许可证  通知

  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7日印发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