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沪崇质技监〔2009〕12号
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崇明县烧结砖生产企业区域整治工作的通知
崇明县计量质量检测所、各烧结砖生产企业:
为了做好2009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升崇明地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按照沪监抽函(2009)第005号文的工作步骤,2009年度决定对全县的烧结砖生产企业开展区域整治。
区域整治工作从2009年4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成五个阶段组织实施:一是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期间召开区域整治工作会议,宣传传达整治要求,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二是自查自纠阶段(4至5月份)。各生产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自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检查和实物抽查阶段(6至7月份)。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的必备条件进行检查,同时对实物开展抽查。四是整改复查阶段(8至10月份)。各生产单位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对实物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组织复查。五是总结讲评阶段(11月份)。11月份召开区域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区域整治工作情况,交流区域整治工作经验、推进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县计量质量检测所和各烧结砖生产企业要按照区域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治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全面推进,提升崇明地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附件:1.二○○九年度崇明县烧结砖生产企业区域整治工作方案
2.崇明县烧结砖生产企业质量必备条件检查表
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1:
二○○九年崇明县烧结砖生产企业区域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09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升崇明地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按照沪监抽函(2009)第005号文的工作步骤,2009年度决定对全县的烧结砖生产企业开展区域整治。为了做好2009年烧结砖生产企业区域整治,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围绕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进区域整治工作
烧结砖是以粘土、粉煤灰、煤矸石等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的用于砌筑的直角六面体小型建筑块材。烧结砖是目前农村地区主要墙体材料,由于它具有良好的保温、隔热、隔声等效果,再加上其砌体强度高、手工砌筑方便、产品收缩小、墙体不开裂、砌筑质量容易保证等优点,受到了建筑商的青睐。崇明地区现有20家烧结砖生产企业,从业人员近1000多人,产值近4000多万元,产品主要有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两种。
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是农村地区主要的房屋建筑用材,它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质量低劣的建材产品会损害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2008年我局对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生产企业进行区域整治,产品抽查总体合格率为75.9%,合格率比2006年提升了4个百分点,但低于2008年上海市产品抽查合格率近5个百分点。因此,为提高我县烧结砖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市局的工作步骤,2009年度继续对烧结砖产品开展区域整治,确保该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从源头上确保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的质量。
二、完善工作措施,实现区域整治工作目的
(一)制定抽查细则、实施整治方案
崇明县质量计量检测所要按照全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要求制定区域整治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区域整治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于4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本的形式上报市局监督处。县局质量监督管理科和县计量质量检测所要根据制定的区域整治方案,围绕整治工作目标,按照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工作,整治时间为2009年4月初至9月底,区域整治工作期间市局监督处将对崇明的区域整治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二)全面清查底数、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
县局质量监督管理科应根据区域实际特点,全面清查辖区内的生产企业数,掌握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质量状况、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情况,逐一登记建档并及时更新和完善。
(三)开展“两查”工作、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县局质量监督管理科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督促其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能力体系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追溯体系。一是要组织有关质检机构,根据抽查实施细则和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表对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区域整治产品的监督抽查原则上每年1次,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二是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情况。对于发现的涉及区域性或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监督处;三是督促企业建立原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督促企业建立原材料进厂和成品出厂台帐,实现所生产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监督抽查工作的规定,避免重复抽查。凡已经国家、市质监部门监督抽查过的产品,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局属相关科室不对该企业的该种产品重复进行监督抽查。
县计量质量检测所要严格按照《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抽检工作。监督抽查情况及检验结果属工作秘密,不得对外界泄露。质检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企业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借工作关系购买低于规定价格的产品;不得非法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不得私自处理、留置抽检的产品;不得虚报、瞒报抽检结果。一旦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根据《产品质量法》等规定,将追究质检机构及有关人员责任。
(五)区域整治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4 月份,召开由各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崇明县烧结砖生产企业区域整治动员会”,布置落实区域整治的具体要求。同时,各生产企业建立由企业负责人组成的区域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企业整治工作计划,4月中旬将小组名单和工作计划报县局质量监督管理科结存档。
2、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5月,各生产企业根据区域整治动员会上提出的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检查及实物抽样阶段。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定于2009年7月组织由有关质检机构人员等组成的检查小组,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的必备条件进行检查,同时进行实物抽查。
4、整改、复查阶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对实物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组织复查,按照质量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对整改中存在困难的企业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予以重点辅导。对抽查和复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将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如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建议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等,确保区域整治工作的有效性。
5、总结、讲评阶段。2009年11月,召开“崇明县烧结砖生产企业区域整治工作总结会”,总结全年区域整治工作的情况,表彰在区域整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交流通报区域整治工作中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大力弘扬“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推动烧结砖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并使该行业在市场上树立较好的社会信誉。
附件2: 崇明县烧结砖生产企业质量必备条件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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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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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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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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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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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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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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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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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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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厂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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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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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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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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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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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 |
GB/T5101—1998 烧结普通砖 GB13544—2000烧结多孔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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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检验项目 |
□尺寸偏差 □外观质量 □强度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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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室
仪器配备情况 |
□砖用卡尺 □钢直尺 □水平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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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试验机 □抗折夹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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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质量必备条件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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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本项检查结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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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现场 |
1.1 生产环境是否符合技术规范 1.2 泥源等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1.3 产成品堆垛是否符合规范 |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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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
质量控制 |
2.1原材料进货验收情况 2.2生产工艺是否合理 2.3质量控制程序是否合理 2.4在用特种设备和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和检测 2.5 产品品种及其符合标准情况 |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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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品
出厂检验 |
3.1 检验室配置情况 3.2 检验员是否经过培训 3.3 尺寸、外观质量等检验记录 3.4 强度等级是否委托检验 3.5 是否按期进行型式试验 |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A □B □C □D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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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
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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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意见:
(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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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检查时间 |
2009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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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为优 B为良 C为合格 D为基本合格 E为差 特殊情况另加附页说明
2、生产企业检验项目中“强度等级”如果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则设备“材料试验机”、“抗折夹具”可不配备。
主题词:质量技监 烧结砖△ 整治△ 通知
上海市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