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崇明质监局近日联合市特检院对我县辖区内的12套游乐设施进行了危险性评价工作。本次评价主要针对设备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潜在事故的危害性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评价有10套设备评价为A级(低危险等级),2套设备评价为B级(中危险等级)。
下阶段崇明质监局将根据市局的要求对设备进行分类监管,以此来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效能,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